——本课程举行日期为2018年12月15日(周六)全天——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新修订案将会正式实施,我们这里问2个问题:
一、年终奖优惠政策取消了吗?
答案是YES。
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之前,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才能按“月”征收方式,以月工资为应税所得。年终奖一般是在年末某个具体月份发放,而所谓“年”终奖,意味是一年的收入,而不是当月的收入,如果计入发放月份与当月工资合并纳税,则税率极高,明显产生对纳税人不公平的结果。因此公平起见,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采取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的方法。
这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9号文《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的逻辑所在。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一大要点,就是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采取“年”度计算收入的方式。年终奖作为全“年”收入,并入年度综合计算,自是理所当然。以往按“月”征收分摊到各个“月份”的计算方法再无必要。所以可以预见的是,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9号文《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在新《个人所得税法》生效后自然失效。
二、2018年度年终奖应该什么时候发放?
答案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而不能放在2019年元旦之后发放。
所谓个人所得税,应以“所得”时间作为纳税义务产生与确定的时间,而不是以“应得”作为纳税义务产生与确定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46号文《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附件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该文件的逻辑即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收取的确定以“实际取得”为原则。
这一问题确定之后,那么2018年度年终奖应该什么时候发放也就明确了。
《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正式生效日期是201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前仍然适用2011年版《个人所得税法》,即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当日)对于个人所得税采取按“月”征收的方式,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9号文《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确定的计算方式,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
2019年1月1日之后(包括当日)发放的年终奖,以“实际取得”为原则,已经构成2019年的收入,不但不应该分摊到2018年的各个月份,反而应计入2019年所得,与2019年度的其他综合所得一起纳入年度所得,在扣除60000元免征额以后根据余额区间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原本是3%的税率,也许因为纳入2018年年终奖,变成适用10%,甚至20%的税率。
总之一句话,2018年度年终奖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可以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并且不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如果2018年度年终奖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发放,不但不能除以12分摊到各个月份分别计算税率,反而应计入2019年度综合所得合并纳税。
2018年度年终奖在2018年还是2019年发放,后果截然不同!
为了守护你的钱包,请把这一消息告诉你的财务或者HR!
魔鬼在细节之中,个税申报隐藏着无数的筹划空间。2018年12月15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改:HR从税务经办到税筹顾问》告诉你更多税务筹划的秘密。
★课程背景★
《个人所得税法》历年最大的一次修改,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这下要忙死了,每年得收集员工各式各样的专项扣除凭证”——这是“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后,一企业HR在群里发出的抱怨。
——有HR在群里吐槽:我们公司财务明确说,个人所得税的事他们不管,是人力资源部的事,我们只按照人力资源部计算和确认的结果,到税务完税就是。
——还有人担心:专项扣除的各项材料,怎么收?怎么确认数据和材料真实?
——更有人发愁:我们这些HR没有财务知识基础,个税问题都扔给我们,以后整天要做相关税务的事情,做错了还要被财务看笑话,以后肯定要背不少黑锅。
——其实,任何一次威胁都是机会!《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HR工作量的增加,恰恰是HR从税务经办成长到税收筹划顾问的一次完美机会。
个人所得税经办和税务筹划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HR从税务经办到税收筹划》课程中找到答案。
★课程大纲★
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背景:布下天罗地网,请君入瓮
1、你就是你:主体识别技术成熟
2、金三数据比对,一笔收入两处呈现
3、资金往来过程,处于虎视眈眈之下
4、个人财产信息,早已透明如水
5、CRS跨境信息交换:为什么要移民火星?
二、个税修改后HR涉税工作职责解析
1、从代扣代缴到预扣预缴的变化
2、税务备案:享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前提
3、税前扣除文件与凭证审查识别
4、协助员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汇算清缴
三、HR为什么需要参与员工个税筹划?
1、个人所得税筹划无法脱离企业所得税筹划
2、虽然并入综合所得,工资薪金仍然是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焦点
3、员工与公司之间,从劳动关系到法律关系多元化
4、税收优惠政策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
四、基础:个人所得税应税科目解析与文件清理
1、为员工筹划:劳动报酬所得应税科目
2、为高管筹划:资产与资本应税科目
3、为老板筹划:经营与投资个人所得税应税科目
4、兜底条款:偶然所得
五、进阶:建立个税模型,成为税筹顾问
1、应税科目转化必要性分析与操作
2、改变纳税主体,建立收入媒介
3、公司主导下的税前扣除与薪酬设计
六、外籍与港澳台员工纳税管理与跨国税收筹划
1、居民身份与非居民身份转换的关键
2、支付与收入:并非两点一线,而是四点多面
3、普通员工、高管、董事:外籍员工不同身份而导致的复杂应税计算模型
4、改变国籍成为外国税收居民:你想得太简单了!
七、避税与反避税,一场永远的博弈
【时间】2018年12月15日(周六)上午9点半到下午4点半
【地点】上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费用】HR商城会员报名1200元/人,年卡会员直接联系客服登记。(年卡会员,2019年37场任意听!限额30人办理,名额不多,预办从速)
【订单流程】
1、点击立即购买;
2、进入收货人信息,(因本课程为虚拟物品)请选择无需物流。如需开票,请在配送方式步骤的备注框提供公司开票信息;如无需开票,点击确认配送方式后进入下一步;
3、进入结算页面,点击提交订单后进入付款流程;
4、网站付款只提供支付宝付款与微信付款;
【讲师介绍】
王冰,执业律师,20年从业经历,专注于公司法律风险管理;
大学兼职教师,长期教授研究生《法律谈判》课程。
在法律专业领域,王冰律师对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劳动法和合同法有深入研究。
王冰律师担任过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对法律和公司管理的结合有深刻的见解。
已出版的著作有《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战术执行》、《完美的商业秘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地图》、《合同时代的生存》。
王冰老师的培训特色,把法律知识、企业管理、心理学、谈判技能融合在一起,
以问题解决为中心,把咨询融于互动之中,把实操融于角色演练之中,把理论融于案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