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研究发现,北京不能胜任解除案件中法院阶段公司的胜诉率是0;上海不能胜任解除案件中公司法院阶段的胜诉率低于5%。因此有人得出结论: 不能胜任解除制度在北京已死,在上海苟活。
不胜任解雇是用人单位主动发起解雇的唯一出口,如不能通过法院的司法审查以败诉告终,对用人单位的打击可想而知。
在几百例案件的研究基础上,我们发现了用人单位败诉的原因以及法官的思考逻辑规律。据此设计出一套不胜任解雇通过法官司法审查的合规方式。
严重违纪解除是用人单位常用的解除理由之一,也是发生劳动争议概率最高的解除方式,更是用人单位常常败诉的原因!分析发现,用人单位严重违纪解雇败诉的三大原因一是规章制度违法,而是无法提供有效的员工违纪证据,三是法官认为违纪解雇太恣意,不具有合理性。
本次课程将从法律规定落脚到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全程讲解各类违纪行为的操作流程及技巧,为HR处理员工纪行为时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及帮助。
【课程大纲】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
1、试用期的那些事
2、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的常见误区
3、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与不胜任解雇的区别
4、试用期考核表的制定与使用
二、不胜任解雇
1、用人单位不胜任解雇败诉原因分析
2、法官审理不胜任解雇时的思维逻辑
3、基于绩效管理的绩效考核特点分析
4、如何让绩效考核通过法官的司法审查
5、转岗与培训的操作规范
6、不胜任解雇如何转化为违纪解雇?
三、严重违纪解雇
1、严重违纪解雇中的用人单位处罚过程与法院审查思路
2、严重违纪行为的证据收集与固定
3、用人单位如何让自己的解雇行为具有合理性?
4、常见违纪行为解雇的操作流程与技巧
(1)因旷工违纪解雇
(2)因虚假报销违纪解雇
(3)因员工欺诈违纪解雇
(4)因盗窃违纪解雇
(5)因合规与利益冲突解雇
(6)因个人品质恶劣而解雇
(7)因抽烟违纪解雇